幫忙代波,因為失主說嫌犯是有在注意音樂的版的人, 所以透過這個版留言給他囉! ------------------------------------------------------ 給拿走我的琴的黑衣男子 其實我已經有你的個人資料了, 之前因為我還有報告要忙,沒時間跑警察局跟你耗 但如果我現在到警察局正式起訴,你就必須到警察局說明 因為我有你拿走我琴的所有監視畫面, 所以就算你把贓琴丟到大海裡,你依然有罪 監視畫面從你下車開始,你下樓梯用右手拿琴,你走到男廁躲起來, 你從靠近詢問台的出口出來,你走地下道開始講手機 不管正面,背面,側面的畫面我都有,這是你走過的路線, 你應該要相信我不是在嚇唬你 2/8是我要表演的日子,就以這天當期限 在這天以前,如果你還是不把琴還給我,讓我的表演開天窗 我就正式向你起訴,你就必須到警察局到案說明 除了刑事賠償之外,還有民事上的精神賠償可以找你一一算清楚 但是,我只是個學生樂手, 我只要我的琴回到我手上就好,其它的我不想怎樣 但是,如果這台琴回不來,我也只好一直找你, 你還是需要搭捷運的吧,終有一天會被指認出來 就算沒有被捷運站的人認出來,就算沒有被看到網路公告照片的人認出來 你還是有可能被我遇到,也有可能被我所有的朋友遇到 我想你這台琴也賣不掉,賣也賣沒多少錢 所以,就請你拿到淡水的捷運站的詢問台去,說是你在路上撿到的, 如果你擔心拿去淡水捷運站會被人指認出來,其他捷運站也是可以 因為我有向捷運站報遺失物品,他們有我的資料可以聯絡我 這樣你可以免去正面交涉的危險 而他們也不是警察,也沒辦法抓你 一來我可以拿回我的琴,你也不會有罪,也不用一直提心吊膽過日子 希望你好好考慮,已經講的很清楚了 已經放一條生路給你,你不要自尋死路 2/8之後再沒有下落,我們會在警察局相見!! 相見的日子是何時我也不知道,我如果因為掉琴心情不好我就找你 然後公佈更清楚的錄影畫面在各大網站,也可以寄去壹周刊讓大家認識你 自從我沒琴可玩之後就很閒,可以慢慢一步一步來 你還要出門吧?你還要工作吧?為了這小錢你值得嗎 我不喜歡去警察局,相信你比我更不喜歡 你把琴還給我 我就把網路上到處公佈的照片拿掉 很有誠意的跟你談,希望你好好考慮
說實話...我每次看到這有關於這篇文章我都只有一個想法~你這麼愛惜你的琴 為何還會不小心被他拿走?? 還有竟然都有那個人資料??什麼資料 電話 地址嗎??那不如自己去找他講清楚或直接報警把琴拿回不就不會開天窗了.大過年的還有報告要忙...嗯......最後假如我是歹徒 偷竊是有刑事責任的 並不是拿回去就沒事 那我會寧可把琴賣了我丟到大海去 反正都有刑事責任 .其實說這麼多我只是覺得竟然是你自己不小心把琴丟了就認了吧.這樣一直找不到還這麼執著浪費這麼 多時間 網路資源...不痛苦嗎??
很有趣的留言,真能找到,那可以上社會版了, 我的感覺是,如果真知道對方是誰,那就直接約在警局見面, 做完筆錄,直接提告。 上述留言,讓我懷疑,失主是不是真知道如何找到對方。 無論如何,祝失主尋回失物,因失主的留言,也讓我在捷運上, 手不敢離開琴盒,謝謝。
一、這是侵佔遺失物,罪名小的多。 二、失主必須提供警方對方資料,請警方傳訊,找到對方製作筆錄後,如果雙方 無法和解,失主可提出告訴,起訴是檢察官的職責。 三、對方若肯賠錢、還琴,通常就會獲得緩起訴處分,不肯的話,法院可以判刑,通常也不 會太重,但不保證對方會還你琴,你還要提民事賠償,才有強制執行力。 四、精神求償,應該告不成,建議不必費事。 五、以此琴為謀生工具的話,可以提無法工作的損失,不過,琴用買、借皆可,大概也不會 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