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篇基本上是從前一篇 APPLE 下載音樂的聯想討論 接下去。 原因是因為剛剛看到馬堤和 Sigma 的討論到 Kuro 和下載的收費及支付問題。但是這一類話題不應該被淹沒在政治口水之下,So...... 事實上,即使 Kuro 和唱片公司達成協議,或是唱片公司自己或 ISP 出來成立下載中心,其實對一般的數位內容的生產者而言,還是難以逃脫被控制跟受限制的命運 (誰來訂分配的規則?)。而所謂數位內容的收費或是發布,是不是一定要藉助 Kuro 或是唱片公司通路,其實不然。 基本上,數位內容在目前的 DRM (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 技術發展之下,已經 "開始" 衍生出幾種不同的商業模式,而非單純的下載 - 收費模式。也並不是所有的內容,都必須要 Online 才能取得,Online 才能撥放.....數位內容的包裝發展趨勢,也是朝著許多不同的方向同時發展。像 M$,Adobe,Real Player....都有自己的 Online 認證技術,而其他也有幾家 Third Party 廠商,提供了一些不須 Online 的技術。 以 DRM 線上模式(Online)來說,大概有簡單幾種模式: 幾種簡單的模式如下: 1. 下載後可重複使用次數無限,可自由傳閱,但是可將使用者資料回傳後收集。 2. 讓使用者有機會看預告或聽預告後再決定 3. 訂閱模式,有時效限制 4. 機密,有多種跟作業系統整合方式 基本上現在的 DRM 就管理上是可以做到,限時,限次,限 IP,但事實上可以做到顧客關係管理 (CRM) 其實更多。而且最重要的是,並不是大公司或精通電腦的人才能使用 DRM (當然,技術門檻還是有一點)。不過 DRM 模型的缺點正在於必須 Online 的特性,所以不見得適用美一種商業環境。 不過個人數位內容的生產者使用 DRM 來發行自己的產品,應該是確定的發展方向。不過獲利模式以目前的平台環境來看,可能還要稍待一段時間,不過我想不會太遠。
那麼tOnY 意思是說,在real world裡的7-11通路模式在虛擬網路世界是可以被輕易取代 因為網路世界並無"距離"上的難題,所以解決的方法單純到只有技術層面?! 另外, 最近看了kuro做的"數位雜誌"(應該是試看版),似乎kuro也感受到危機而將其觸角衍生至其它範圍(不過對我而言,真實的書本還是難以被取代的,就像我還是習慣用傳統字典一樣) 我想,kuro在網路世界的優勢很明顯的就是彈性 就算唱片業者讓kuro沒辦法生存,但光kuro手上握的三十萬會員,真的不是只能賣音樂...
7-11 提供的是一個 "擺貨品" 跟 "結帳" 的地方, 一般的電子商店也是. 但是使用 DRM 則不同, DRM 擺貨品的地方和付費的地方可能是從實體或虛擬通路, 實際使用的授權機制 "主要" 建立在網路上的遠端伺服器. 所以內容先用 DRM 處理後, 使用者可以從任何可能的地方取得所需的內容, 受到的限制由伺服器端控制......大概是這樣. 不過這種方式目前比較適合小經濟規模的內容, 不然就必須集中在特定區域網路中 (像圖書館). 當然馬提你的習慣是看實體書, 可是現在長大的小孩子則是未必, 這兩者在現實生活並存, 是很自然的事. 大部分大規模的電子書或媒體授權, 可能都會擺一台 Server 在圖書館, 方便 Update, 計算點閱也不會有問題. 7-11 擺的是大家都會買的東西, 所以相對來說東西缺乏一定量的市場, 是很難打進通路 (Well, 當然還有其他因素). 但少量的 Customized 針對特殊族群的內容, 是否亦須 Fellow 一樣的商業邏輯, 我覺得未必. 就道德上來看, 當然 Kuro 是有問題的. 但它提供了一個 Solution (中文介面+MP3交換+相關技術) 所以它的 Business Model 就某方面來說是成功的. 反過來看, 我跟馬提的看法一樣, 那一般的唱片公司作了些什麼努力提供相對的 Solution? 盜版當然是侵吞創作者收入的殺手, 但是裝看不見殺手或指著殺手罵並無法改變被殺的命運......
</font><blockquote>引言:</font><hr /> 盜版當然是侵吞創作者收入的殺手 </font>[/QUOTE]也許食物鍊裡的消費者(或是不願消費的人?)更是始作俑者? 我記得兩個禮拜前看BBC新聞時大大吃了一驚: 據說英國今年八月的唱片銷售量破了所有以往的紀錄. 要說英國人不普遍使用網路/MP3那是不可能的. 但是買氣還是這麼旺, 這就值得研究了...-__- (BTW, 英國人的收入也許較高, 但是他們的CD售價平均都在台幣650到750左右, 所以我猜想這和經濟/景氣應該沒有太大的關係)
相信喜歡免費下載的朋友都有聽到這則消息: 美國唱片業協會(RIAA)8日代表環球、新力及華納、BMG、EMI等唱片公司,向聯邦法院控告261名非法下載有版權音樂的個人使用者,RIAA主席薛曼表示,這些民事訴訟是針對那些「情節重大的違法者」, 這些人每人平均提供 1000首有版權音樂讓網友下載。他說,沒人喜歡祭出重罰興訟,「但是當你的產品一再被偷,你就得採取適當行動了。」 同樣的在台灣的IFPI也針對了"提供大量有版權音樂讓網友下載者"提出告訴,當然在訴訟終止前還有許多轉圜空間,但此舉主要是希望P2P使用者不要侵權,或是成為他人侵權的載具而不自知. 最後希望馬提不要因侵權行為而洋洋得意,如果你是大量版權音樂的提供者,勢必難逃法律,如果只是少量互傳,你有一天會下載到我給你的禮物,等著吧.
我當初想到7-11的是它通路模式的可怕,這通路一旦建立起來真的什麼都能賣。7-11根本就不用自己提供產品賣,它只要提供放產品的位置及賣它這個到處都有的方便就夠了 以前在7-11擺CD據說是kuro總經理的點子,而且效果奇佳 事實上我覺得"原來CD不只是唱片行才能賣"這件事被確立後,後面這些發展都不是什麼意外的事 現在繳什麼費用都可以在7-11,快遞、餐點...也只是遲早的事 至於商場道德上的問題,似乎是最不重要的問題 經濟體日益壯大後所自然建立的秩序才是較重要需依循的 聽說kuro現在還將同樣的模式成功copy到大陸去, 看來,我應該跟朋友要些kuro的未上市股...
</font><blockquote>code:</font><hr /><pre style="font-size:x-small; font-family: monospace;"> 至於商場道德上的問題,似乎是最不重要的問題 經濟體日益壯大後所自然建立的秩序才是較重要需依循的 </pre>[/QUOTE]馬提是對的. [轉載] 今天是大學開學日,1111人力銀行於9月9日到9月11日,針對3245位大學生進行問卷調查。調查顯示,8.86%的大學生想到網咖工作,7.56%大學生表示想從事援交特種行業和夜店,遠超過安親保母、加油站 M發傳單海報的人數。如以70萬大學生來估算,超過5萬大學生願為錢出賣靈肉。
sigma 你是不是有問題???? 商場道德和大學生從事肉體工作有何關係? 還有要我等什麼?? 難逃法律是什麼法律? 你真的超煩的,我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我不是任何唱片相關業者或者kuro的使用者 不過經你這樣提醒,哪天我真的非法下載被抓 我一定第一個通知你讓你高興,還會告訴你我被罰了多少錢
To 馬提: 別生氣 事實上, 大陸從南到北的連鎖賣場, 背後都有台灣的資本, 或是台灣的技術. 我還在上海飛香港飛機上遇過某連鎖便利商店的行銷經理, 分享打拼的心得 ^_^ To Shawn: 你所引用的報導 http://news.bbc.co.uk/1/low/entertainment/music/3158767.stm 但是你漏了一句 ^_^ : The BPI said the total UK music market for the first six months of 2003 was down 7% in sales values, compared with last year PS: 量不等於價..... ===================== More than 228 million albums were sold in the 12 months from June 2002 - up 3% on the previous year - according to the British Phonographic Industry (BPI). And they were on sale for an average of £9.79 each, which is a new low, the BPI said. But despite the healthiest album sales recorded, music industry profits are down. =====================
東尼, 咦? 我其實看的不是你貼的這篇, 不過看來這篇似乎比較深入點. 我那時是在電視上看到的, 也許是我記錯了沒聽清楚他的全文...? 這裡常常稍微舊一點的唱片就會促銷. 比方說娜姐的American Life現在售價大約是14鎊左右, 過陣子也許就會加入"兩張22鎊"的行列. 弱勢點的唱片大概會跌到9.99或是更慘的5.99. 不過, 那大概也都是兩年後的事情...英國的消費者都很聰明, 很能利用減價時機. 不過我的重點還是一樣: 英國花錢買正版唱片的人還是大有人在, 即使唱片業者獲利不如從前或是非法MP3猖獗...為什麼?
</font><blockquote>code:</font><hr /><pre style="font-size:x-small; font-family: monospace;"> 英國花錢買正版唱片的人還是大有人在, 即使唱片業者獲利不如從前或是非法MP3猖獗...為什麼? </pre>[/QUOTE]會不會是因為音質的要求較高之類的因素 像我不喜歡聽MP3的原因就是音質太差了 另外,自從聽了一些SACD後,現在連正版CD都快不能接受了... 尤其一些像是小喇叭、saxphone之類的樂器,SACD有極逼真的動態表現
繼新力推出音樂下載後 http://news.com.com/2100-1027_3-5071475.html Virgin也推出網路唱片行 http://www.nwfusion.com/news/2003/0908virgin.html 數位音樂市場確實充滿商機,台灣也不會缺席, 只是目前五大彼此各有考量,推出時機較晚. 現在的狀況反而是飛行網急著找五大談, 因為五大一但和其他網路平台合作, 首先衝擊的就是飛行網與全球數碼這種業者, 想想看要是能透過雅虎奇摩這種廣大會員與行銷資源, 五大要Kuro那50萬人幹麻呢?又收不到版稅.
To Sigma: 商場沒永遠的敵人, Will See..... 十個圍棋初段的, 是下不贏一個十段的..... To Shawn: 這跟資訊環境市場跟習慣有關, 盜版不是今天才開始, 只是這幾年開始迫害到生計. 很多人以為會佔到便宜, 但其實未必......
</font><blockquote>引言:</font><hr />數位音樂市場確實充滿商機,台灣也不會缺席, 只是目前五大彼此各有考量,推出時機較晚.... </font>[/QUOTE]這點我很認同,,,,而且我想區域"收費數位視訊"會先探市場.....internet 最煩的就是無國界的通路平台範圍,,, 只要有人嚐到甜頭,,,,其他的自然會一湧而上啦!!!! </font><blockquote>引言:</font><hr /> 十個圍棋初段的, 是下不贏一個十段的.....</font>[/QUOTE]tOnY, 辦比賽的可不一定會下圍棋哩...... 但辦比賽的可以定規則哦..... .com 成功的不少,,,,但工程師被 let off 的也蠻多的哩!! 置入性行銷廣告是.com 目前很重要的profit resource,, contents 本身的純利益其實目前只能算extra,,,不夠形成強烈誘因..... Apple 提供網路音樂付費下載,,主要還是想賣Mac 和iPod,,,..不是嗎??
To Mr72: 最近這十年其實是另一個工業革命, 革命的時候是沒有什麼規則可以依循的, 所以前幾年各家數位媒體, 規格, 平台, 技術.....看得人眼花撩亂. 至於 Kuro 或是其他 P2P 的分享技術, 基本上距離整個平台 Solution 還太遠. .Com 本來就應該是 Solution 的一部分, 而不是全部. </font><blockquote>引言:</font><hr />置入性行銷廣告是.com 目前很重要的profit resource,, contents 本身的純利益其實目前只能算extra,,,不夠形成強烈誘因.....</font>[/QUOTE]我最近看過一些公司的平台技術, 能提供數位內容上中下游交換的平台 (訂單-生產者-產品-計費機制->錢), 蠻有趣的.....大部分的公司不是靠廣告生存的, .com 當然也是, 因為它只是一個 Interface, 一個 Platform 的 Interface. 當然平台技術距離大多數人都很遠, 甚至在資訊產業環境中都算是新的整合方式, 我只是覺得最起碼讓大家知道有這些事發生.....或是經過QA 的過程得到一些新的想法. 好的工程師 Who Cares about lay off.....被 layoff 的老闆跟投資人遠比工程師多吧 ^_^
tOnY, </font><blockquote>引言:</font><hr /> 我最近看過一些公司的平台技術, 能提供數位內容上中下游交換的平台 (訂單-生產者-產品-計費機制->錢), 蠻有趣的....</font>[/QUOTE]這類東東,剛好也常是那些Cisco lay off的工程師開公司搞的,,,這個月二十幾號起,Taipei 有個展,應該會有一大票類似的networking solution 可以參考 ........ 我舉視訊盒做例是覺得區域條件較易控管,,即可上市的back catalogue 一大堆......,如日本手機市場就具備此優勢,,,..並操作的很好!! "set top box"規格技術選擇很開放,,,我覺得先來的未必會先勝出,,,,配套行銷還是成功關鍵,,, </font><blockquote>引言:</font><hr /> 大部分的公司不是靠廣告生存的, </font>[/QUOTE]Mac 的音樂下載算不算是iPod 的廣告行銷置入哩??? 我覺的是哩,,,至少預算可以如此分享....... "重新分配錢"和"多賺錢"還是有點差異....... 倒是"莊家",,,比如說中華電信,,你們on line賭什麼都抽頭..真爽!! 商用平台技術成熟還得配上成熟的交易系統程式設計,,,,我比較認為短期將來的入口窗台不必太多,,但"賣什麼?"和"怎麼賣?"還是會決定窗怎麼開..開得屌不屌....... 大家急著想做選手,,我個人覺得直接等冠軍出現時比賽規則才會清楚,,,Kuro 是靠"犯規"入圍的選手,,懦弱的裁判又不吹哨,,,,但不是可怕的對手,,,, 現時想找個可敬的對手練習都難,,,不加入賽事也OK啦...... 不過如你所言,,不參賽也得鍛練身體,,,,早晚得上擂台的....有些選手只想獎金,,,我是覺得"吃相端莊","舉止優雅"是冠軍應俱備的風範啦!!!!!
</font><blockquote>引言:</font><hr /> Apple 提供網路音樂付費下載,,主要還是想賣Mac 和iPod,,,..不是嗎?? </font>[/QUOTE]我倒覺得是走向服務的方向。現在競爭太慘烈,IBM、HP 或多或少都定位或走向服務領域。iTune window 北美下月會推出,不太可能會有人為了要下載音樂而買 Mac,iPOD 倒是有點可能。 不過下載音樂、video,M$ 還挺有可能一統天下。最近 Window Media Player 就到處都是,也聽說有可能成為 video 標準。到時 M$ 把界面一改,配上 stupid phone、Xbox、95% 的 OS,再加上搖旗訥喊的中下廠商,應該很有希望。 </font><blockquote>引言:</font><hr /> 我是覺得"吃相端莊","舉止優雅"是冠軍應俱備的風範啦!!!!! </font>[/QUOTE]這見解不錯!於慘烈中要有吃相端莊實屬不易。 </font><blockquote>引言:</font><hr /> 好的工程師 Who Cares about lay off..... </font>[/QUOTE]現再有的工程師挺慘的。好不好是一回事,工作都轉到印度去。據說甲骨文於印度就有數千,M$ 也要加碼。連大腦也可以用跨海租的,真是便宜又好用。
掌門, </font><blockquote>引言:</font><hr /> 我倒覺得是走向服務的方向。現在競爭太慘烈,IBM、HP 或多或少都定位或走向服務領域。 </font>[/QUOTE]沒錯啊,,,我個人是把"服務"列入行銷的部份,,,,把"服務"擴大到共同領域,就變某程度的聯合行銷,,like "package".... 把"服務"延伸至相關行業,,就放大行銷市場,,,,Multimedia 的整合是須要如此操作的..... 這一類手法如果"吃相"得宜,,對行銷有利,,,,交叉投資控股顯誠意,,,也沒啥不好.....不過創意較不足!!手法粗糙會顯得不夠感性!!!! </font><blockquote>引言:</font><hr /> 不過下載音樂、video,M$ 還挺有可能一統天下</font>[/QUOTE]M$ 最近想把WMP 9 推銷 or just say providing self 給SMPTE,,,依我看MPEG4 都沒搞定MPEG2,,,,再來個WM也成,,,,反正等有冠軍再想和他作朋友or很快會有人一起幹掉他...... </font><blockquote>引言:</font><hr /> 好的工程師 Who Cares about lay off..... </font>[/QUOTE]努力又好的工程師是不太care lay off 啦.... 不過這些人現在應該瞭解,,.COM 創造的共同市場總值是有限度的,,,,且contents 生存不下去,也不須要network 了....
好像扯遠了點....... 其實我的原點是,,,,,作內容的別擔心別人怎麼賣,,,東西夠好有Pro sales 會用力去賣!!....賣了被盜會不會賺不夠,,也留給老板們去傷腦筋... 有人出錢,才有人議價,,,..就像鑽石基本上別人偷不著也未必人人想要.......or 農業社會的刺青師父...... 大家都不會反對的就是免費服務啦!!!...免費服務最多的多半是廣告預算啦!!....有的商品要大賣就要上廣告,,有的商品不上廣告就活不下去..... 平台通路當然要靠廣告,,廣告頻寬用完就把廣告殖入contents變廣告......最屌的窗口就是只作廣告就穿金戴玉吃香喝辣....... 被賣的貨品好不好,,,厲害的sales大概也沒差!!!!
</font><blockquote>code:</font><hr /><pre style="font-size:x-small; font-family: monospace;"> 十個圍棋初段的, 是下不贏一個十段的..... </pre>[/QUOTE]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