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原本就不打算當偶像, 只是誤打誤撞,跟超脫一樣, 自從變成rock star 以後, 現在也會被人說太主流. 其實這也很累...有時當音樂變很值錢的商品...很多事就不快樂了. 變成好像原本反對的立場,變成反對自己.... 我記得柯.柯本說當時西雅圖至少有20支以上的樂隊比他們優秀太多,他一直都搞不清楚自己為什麼紅...也許就是這樣才覺得自己的團已經開始變偶像,就不快樂,才會自殺吧... 其實搖滾精神原始本來就是不求名不求利...當位了某種金錢和名望的目的去做音樂,也許出來的作品就會不容易感動人
其實這也是一直以來,很實際面的問題,自己的堅持還是要跟現實世界取得一個平衡,我覺得這也是身為製作人也好,樂團也好,歌手也好,演奏者也好,心理上必須去面對的一個問題,當成就越來越高時,就要越謹慎,您也說對了,為了實質的利益去作出的音樂,較不容易感動人,但其實還是有很多賣座的音樂但卻又感動人心的大作不是嗎? 音樂就是這樣,有主流跟非主流,你要逆著這個世界而行,自然就會受到比較多的阻礙~有時候不是"傻傻"的堅持自己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