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還在學習音樂創作的人,但是老師說我作品有我個人的特色,如果要做配樂,就不可以有自己特色,客戶是付錢的人,客戶想要的...做給他就是了.....我也知道沒必要跟"錢"過不去,但是我總是在想...如果我的音樂有我自己的特色又能夠符合需求,不也很好嗎?我的作品現在還不是很多,但是從我的音樂當中卻可以發現我的個性也在音樂中被反映出來(我嘗試過好幾種截然不同風格的樂風都會這樣,我本來沒發現,好幾個人跟我說了之後我才驚覺),其實我也不知道怎麼會變成這樣.....從小我就是個評價很兩極化的小孩,有人說我很聰明也有人說我是笨蛋,現在...我的音樂也一樣,爭議性很大,有人說你怎麼可以這樣做?也有人說...你音樂這樣做很酷!唉...加上老師說的話,我都已經有點不知道該怎麼辦了....其實我是很喜歡商業音樂的...因為它被應用在市場上...我一直在想...如果可以讓商業音樂也擁有很高的藝術價值...那一定很屌!不是孤芳自賞也不只是單單迎合市場!!
有特色當然是好事情啊, 個人特色太濃的話寫歌出CD會更好, 而且更容易讓自己發光發亮。 創作寫歌的人可能常常聽到名字, 可是幕後配樂的少人會注意。 做商業配樂的話, 可能容易碰釘子, 因為你的特色不見得適合客戶要的場合跟感覺。
如果做音樂已經是專業的程度,會沒有特色是件很奇怪的事。當今配樂家如 Jerry Goldsmith 或譚盾等作曲家都有其特色或擅長之處,這也是為什麼有人會因什麼樣的 projects 專找哪一個配樂家。 有特色當然是件好事。少有沒特色的女人會讓我想多看兩眼,或是沒特色的小吃館會讓人想再上門。一般人事物如此,音樂藝術亦然。 當然,藝術上的風格一詞也常意味著熟練於哪一種技法,帶有反覆相同事物的意思。有時持續的相同風格會讓人覺得變不出新把戲,但這是創作者有固定風格、特色之後才可能需要煩惱的事,並非風格或特色本身是壞事。 以上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