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今天下班的路上騎車經過一條還算熱鬧的馬路 明明是我綠燈 眼前卻有兩個高中情侶 大搖大擺摟著的闖紅燈 不管我已經就快撞到他們了 兩個人很屌的看著我 (請回想趙建銘45度仰角的眼神) 我猜他們是料定我不敢撞 所以用一種非常慢的速度繼續走 我當時是一股火的衝上腦袋 直接XX娘老XX加中指 兩個人的感覺是被我嚇到 一臉覺得沒這麼嚴重為甚麼我會這麼火的表情 回家後跟父母提到這件事 得到的回應竟是 "我這種個性就算賺再多的錢也賠不完,台灣的交通是大車撞小車>大車錯! 小車撞人>小車錯!" 真的是這樣那要交通規則幹嘛? 那我直接騎腳踏車上高速公路算了 因為大家不敢撞我 還有很多機車族應該都有的經驗 沒有紅燈右轉燈的路口 後面要右轉的轎車喇叭卻拼命催前面的機車讓路 我是每次都不爽讓的人 後面當然是三字經跟喇叭聲不絕於耳 我自認是很守規則的人 可是在台灣卻讓我不太喜歡自己開車或騎車 也許是因為剛從國外回來 很不適應這種莫名其妙的交通 在國外路上行走的時候大多數是一種很舒服 行人備受尊重的感覺 而有人不守規矩 換來的是其他守規矩的人斥責或是白眼 台灣人抱怨警察取締用偷拍是擾民 被拖吊就抱怨是政府跟人民搶錢 為甚麼沒想過是自己要先守法? 台灣路小交通亂是事實 這樣應該要更守法吧 是我的價值觀出問題? 還是台灣社會的問題? 給我個答案吧
社會價值觀有問題 駕駛道德有問題 守法精神有問題 公德心有問題 政府交通管理有問題(此點因應當代規定就不多說.不過偷拍違規一點都不像在執法.反而像在作業績....) 小弟這2年車禍原因都是因為駕駛轉彎未禮讓&未注意後方來車 今晚下班時也遇到台自小客意欲向左靠 打個方向燈就一直靠來 小弟差點撞上 猛按喇叭對方卻不減速 小弟險險超車後還被對方"反叭" X的 這年頭真是撞人的比被撞的兇狠.A$的比被A的機車.欠$的比討$的大聲 整個價值觀倒錯 連公民與道德都搞不定 怎麼有人能獨善其身? 難怪大家都說台灣要沉淪
呵呵,沒錯,大陸的交通才亂呢,上海、北京、南京....所有大都市的街道上永遠是碌邑不絕的喇叭聲,不僅汽車,連腳踏車也跟你鈴~鈴~~玲~~~的要你讓路;上次去北京,連公交車都有喇叭牽出來要你"讓讓、讓讓",害的我跟我朋友笑翻了!
http://hw-driver.nctu.edu.tw/pub/slime/sharedMail/film/2006-0908-1.wmv 以上轉載自史萊姆的影片區 這是斯里蘭卡市區的交通,我覺得那邊的市民一定具備如特務般敏捷的反應與應變能力.... 以上是題外話 在這裡講一個沒修養對沒修養的例子,給大家輕鬆一下• 之前在工地上班的時候,有次跟模板師傅開車在中山北路民權路口停紅燈• 後面有個三十幾歲開Audi的女人,猛按喇叭要紅燈右轉• 後來師傅被她搞毛了,車窗搖下來當著所有駕駛人和路人的面大喊...... "看,八三小,趕那麼急是要去討客兄啊!!!"再附帶一連串的三字經國罵 那個女人就這樣塞在車陣裡,面無表情的被罵了將近半分鐘
我猜'想你那時候 旁邊一定沒什麼車 附近更是超少車子跟人的吧 是我就加速 50公尺開 "啪" 他們一定跑過去..看到他們跑 心理只有"爽" 誰叫他們要闖紅燈 不過這種事情 在市區比較少發生 真的太多車 不敢亂來!!!
關於影片 在12秒的時候 有一台小型機車後面載者白色衣服的女的而且還側座 從那邊開始 超經典的事情發生了 我覺得那邊的人太屌了 真的太屌了 .. 以前去新加坡常聽到一些當兵人說 去台灣阿..開車一定可以訓練技術 不過看到這個 跟台灣比起來 算的了什麼.只能說 重量最重的車子一定要先讓她走最後才是最輕的 沒人敢超BUS汽車都要讓一步
也不必比中指 這樣只有讓那兩個人厭世 厭世會傳染的 傳染的很快 下次他們可能對別人也比中指 我們社會就是一個氣一個 越來越氣 越來越壞 看別人壞 自己也壞 沒完沒了 換個角度想 人家越沒氣質 你就越有氣質 人家越笨 你書都不用讀就比他聰明了 這樣開心多了
公德心??那是啥阿,沒聽過,可以吃的嗎??好吃嗎?? 不過守法精神我倒是知道,這是一定要的啦!!這是好國民的表現 就是................... 看到條杯杯時要守法,這是就守法精神的表現 這就是正港歹灣狼啦,愛歹灣啦
說的好啊!真是紅塵裡修行!不過要有這樣的修養實在很不容易。小弟兩次車禍都是被不守規則的人從後面撞上 (都是塞車時),久了都覺得還是少入城比較好。 話說食衣住行是人們日常的主要需求,又以 "行" 是和大眾之間最相互關連的。一個國家要讓人民守法實在要從管理 "行" 這件事做起 (包含規劃,而非只是單向開罰單)。不過這種事大概不會在台灣發生,通常縣市長整頓交通後會民怨四起,然後就下台一鞠躬。 小弟上次回台北,建議台北美仁里里長將狹窄的巷道改成單邊停車。一來讓行人好走路,尤其是老人與兒童;行車者也方便些,以免卡到兩旁後照鏡。特別是若發生數年前台北縣巷道內住宅大火時,消防車才能進去,以免又死一票圖方便的居民。不過這位薪水不差的里長伯鳥都不鳥,理由不外是怕居民抗議停車位不夠、單邊停該停哪一邊.....。後來小弟又 email 給市長信箱,得到的答案略高明些,但是還是不願意改善。 結論是:大家都很樂意繼續亂下去,好在是總是別人不對。
如果淨是一昧地開罰 缺少規劃與教育(這也很重要) 說真的,只會養成如同在下先前所言的"守法精神",不過可喜可賀的是,的確養成了這樣的好精神 一昧開罰,不過只是在進帳國庫罷了,老實說還真的看不到任何成效,看不出政府改善交通安全的誠意到底在哪裡 那些民代也不知是怎麼想的 當台中市長夫人邵氏車禍時,這些立委對於此一事件反省出來的改進措施竟然是-->後座不繫安全帶要罰........ 這........,原來以"罰則"規範被害一方要自我保護才是最重要的,防治肇事因的發生原來不是什麼要緊事阿,真是先進又前衛的觀念阿 建議有開車的朋友們 在大都會區,能搭大眾運輸系統就盡量搭吧 那裡真的不是開車的好地方 在那裡開車的感覺,真的很煩,而且其實效率不高 不過大眾運輸好像也只有台北的才夠看吧 掌門人兄 其實政府部門各層級的民意出口還是信箱,差不多是用來裝飾用的 每天都有各種大大小小的意見,這種事阿,他們應付起來可是得心應手,而且其實差不多都快要有公式可以套了, 層級越高回應越是高明,這是一定的阿,不然花錢請那些人來幹麻 而且有時有些政策,行政單位自己也知道這這政策很重要也對大家都好,但不見得會討好民意,有時甚至還會得罪,而且有些甚至很棘手,正所謂吃力不討好,這種事阿,通常沒人愛做,就放到爛囉 其實說真的,最有效的方式,可能還是要去找民代作選民服務囉 這算這裡的特有風情吧,還真是有趣阿,哀!! 講到各種公安問題,說真的,我只會想到歹灣狼似乎比較擔心財產安全更甚於人身安全
唉,看到此討論串就勾起我心中的痛! 我上個月車禍,原因是因為我要停紅燈,後面一個大概五十幾歲的中年男子(造型就像整天呆在廟裡無所事事的那種人,手上還刺了忍字)騎車太快煞不住就擦過我車屁股,然後在我旁邊倒下來,人還站的好好的,我便看了他一眼,他便很大聲的操著台語口音說:少年ㄟ,哪有人這樣停車的啊! 然後我不以為意,因為當時要趕到學校去向老師做簡報,我便很禮貌的問他,你人還好吧,有沒有事啊,結果他看了看他的機車,說排氣管散熱片破掉了還有大燈燈殼也破了要我賠! 當時我真的太急了就答應賠給他,事後想想,他在撞我的時候也沒真的撞上,因為我車子根本就沒怎樣,只是感覺有人從我後面輕輕擦過然後在我身邊倒下,甚至他人還站著也沒跌倒,怎會有那些車傷我也很疑惑,後來我就跟著他到他認識的機車行估價,老闆就狂估差點連龍頭的三角架也要我賠,然後他就說了:少年ㄟ,這隻骨不用你賠啦,我自己還能騎就好啦,怕你賠太多,替你省一下。 拜託是撞的多嚴重啊,連那麼堅固的龍頭三角架都彎了,當下我真的整個火都上來,不過想想要趕時間就算了,就賠了錢了事! 事後想想,應該聽取我同學的箴言,車禍,看到對方沒事情就好,就趕快繞跑,不然倒楣的是你。 以前我都不相信,現在不由得我不信,下次如果又車禍(最好是不要啦),我不要輕聲細語,我要試看看當壞人,看看會有怎樣的結果!
台灣 不知道該怎說 這種事情我認為在每個國家都會發生 雖然不得不承認 但是價值觀 社會 公德心 本來就是沒法去要求每個人都做到 大車撞小車 大車錯 ...這句話我覺得不適用 有一次我騎機車被轎車撞到 後座的腿開刀 那個台中人還死皮賴臉的和我要錢 最後我兩邊都賠 再來一次 在台北 要練團 效果器case被撞一下 全散掉.. 賠4000.... 我又該說啥呢 效果器或許一萬兩萬你就組完成了 如果今天是拿custom琴 被撞斷 賠4000 你會甘願嗎??
小弟6月底時被撞對方也是裝皮皮 一下車就哭腰要各自吸收損失 後來小弟去三總看急診 右腕挫傷+肩頸神經壓迫 光是護頸就戴2周 對方連急診時還沒看完就閃人 後來小弟只好查這混蛋的身家 抓到牠住址.住電&牠姊牠媽的資料 打給牠學新新聞一樣嘿嘿嘿冷笑還說出他家人姓名 加上後來嗆他不給$就上民事庭 牠才甘願付醫藥&修車 中間2個月自己先墊$因此賣了2把琴..... 怎算也都虧.......唉.......
mori.jinghyde兄 有時後做事情不是那樣容易的 一兩個人的意見大多聽聽就算了 這個民意夠不夠力也是個因素,可能是人數,也可能是提出意見者的勢力 就算這是多數人的需求,在執行時其實還是很容易有得罪的地方 而且有些事方便一些人確也會得罪一些人 甚至得罪的是少數有力人士 而且人心復雜的,衡量的因素也挺復雜的, 甚至利益也是考量原因之一 只是這樣的怕得罪想討好的茍且心態,似乎不像是領導者該有的風範 當然其實還是有些人願意去做那種不討好又吃力又看不到但其實是非常重要的事啦,但只能說這現象在台灣不多見啦 看得到的表面漂亮的政績才是最受歡迎的 不過說實在的,本來就很難有那種大家都說好的政策,既然這樣,為何決策者不願以專業審慎的態度來做事,反而老是想要做那種想討好的心態只想作出表面漂亮的政績,這我也不知阿!!大人的世界好複雜阿,真難懂!!
我也不太贊成政府什麼事都要管,以上的舉例要管的話 (國外有些已經這樣了),只怕有一天也會規定開車不能聽音樂、不能喝咖啡......。 不過說實在的,通常人們的行為模式建立在 "投資報酬與風險成本" 的概念下。如果沒有建立一個符合這種模式的管理,光是勸導、教育是完全不會有用的。所以開罰單還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如果大眾最終的交通安全都將受益的話。 ========================================== 上面一些朋友的事情舉例實在很奇怪。 1) 被後面的車子撞到,不論是煞車太急,或是任何原因,結論都是後面的車子不對:因為很顯然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2) 發生不大不小的車禍何必爭論、情緒化?最後又覺得自己吃虧? 應該做的事是交由專業去處理,即兩人下車,互抄電話、駕照等,隨後由保險公司處理。如果怕對方耍賴,或車禍的問題難以確認 (例如賣場停車時...),可以當場打電話請交通警察來做筆錄、拍照.....。兩種處理一點都不麻煩,也不用動情緒。 如果凡事都要爭論,隨後又覺得自己吃虧,不但不是文明社會公民的做法,結論又推到.....都是別人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