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聽你這樣說....... 只是有一個地方我不太懂 , 為甚麼這樣可以告刑事案 ? 如果只有你一個人受到所謂的"受騙" , 這樣應該不太可能成為刑事案吧 就算是有其他"受害人"站出來 , 也要有充分的證據在手上才行 除非你是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吧 要不然最後原告變被告...
在這里說話其實並不是要跟誰抱不平啦 只是有時候也得以事論事囉 我也同意他的誠信其實已經破產了 但是之前跟"幹七﹗"有交易不愉快的人 是不是都要考慮一下當初交易的細節呢? 好像是否面交 , 有沒有試琴(機器)等~~~~ 我並不是持著自己學過一點法律來嚇唬人啦...
你應該是小偉對吧(我沒有肯定你是小偉的意思喔)~~~ 記得早前我朋友跟你那場"valley art"風波嗎??? 如果你是小偉 , 你跟這故事中的主角大概也是半斤八兩了吧~~~~
如果要告的話 , 可能要參考一下消基法 (七天鑑賞期 ) 所謂「七天鑑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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