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客家音樂政策的建言

本文由 jaylove07232010-04-16 發表於 "閒談當代、聊天" 討論區

  1. jaylove0723

    jaylove0723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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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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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值春暖花開,桐花處處綻放的時節,北台灣客家一年一度的盛事─桐花祭,堂堂邁入第九年。今年活動的宣傳手冊上寫著「…強調『文化紮根』、『生態旅遊』以及『產業提昇』三大主軸,來帶動台灣客家文化的發展。…除了發揚傳統,行政院客委會更首度以音樂與舞蹈為主,邀請流行樂界大師及金曲獎入圍歌手,?客家注入時代新元素。包含劉德華、張學友金曲唱片的製作人陳國華、台灣民謠大師陳明章,以海角七號走紅的流行樂手馬念先、搖滾教父董事長樂團,以及客家歌手古少麒、新寶島『客家歌王』黃連煜創作出動人、流行的客家音樂。… [FONT=新細明體]」看到這樣的文宣,對我們這些客家音樂的深耕者來說,本應該極為難過激動。但並沒有,取而代之的只是內心一沉。因為這不是第一次,甚至可說已經成為客委會的經常性做法了。[/FONT]
    [FONT=新細明體]不知道這是否就是客委會的政策,「借助非客族群來拉抬客家」。我們所了解的客委會成立的目的不是要「扶助客家語言、藝術、文化…等事務的發展嗎?」這麼多年努力下來的結果,卻還是用這種抬不起頭的方式來推動客家文化。觀光局會用國外的藝人來宣傳台灣嗎?號稱客家年度最盛大賞花藝文活動的桐花祭,客家主要現代樂團、歌手盡都無緣參與,這是客委會耗資數千萬做出來的邏輯嗎?[/FONT]
    [FONT=新細明體]「聘請知名度較高的藝人替客家站台,可以吸引更多人參與」的想法行之有年。根據過去的經驗,成效並不顯著。或許客委會的想法只是想吸引媒體多一點注意,只要媒體報導就算成功。這種思維也未免太小看台灣的百姓,如果要聽這些主流歌手的演唱,何須來到客家庄。而客委會推動客家多年的結果,還得仰賴外界二、三流的歌手來拉台聲勢。給人的觀感是很負面的。台灣社會至少已進步到,了解“原生”可貴的層次,一個展示“自信”的族群才能獲得人們的欣賞,不是掛上一個外殼,媒體隨之起舞一下,就可以招來觀眾。何況客委會不是公關公司。它肩負客家族群甚至全民的期待,如果只能做這些表面工作,還有存在價值嗎?[/FONT]
    [FONT=新細明體]多年來客家現代歌手努力的向外展示創作實力,讓外界聽到客家的新聲音,在大環境中替客家爭得一席之地,對客家文化的提升和傳揚,具體而顯著。尤其對客家年輕族群的激勵,相信沒有其他展演形式可以比擬。讓人不解的是長期深耕客家的音樂人,不但沒有得到鼓勵,反而連在客家的重要活動中都被擠到邊緣。這些現象並非只發生在桐花祭,幾乎已成為普遍現象。[/FONT]
    [FONT=新細明體]其實以上所述祇是表象而已,多年來客委會推動客家音樂﹝如果有的話﹞之所以成效不彰,有更深層的原因,祇是無人探究而已。而許多人就簡單把它視為,客家音樂不吸引人,所以才會有用外來和尚的偏頗做為。[/FONT]
     
     
    [FONT=新細明體]以下就我們對行政院客委會現行客家音樂政策的缺失及建議,說明如下:[/FONT]

    [FONT=新細明體]
    1.公關公司承辦活動的缺失

    [/FONT]
    [FONT=新細明體]目前活動幾乎都委由公關公司承包,公關公司擅長行銷、做活動,門面做的漂亮。但以營利為目的的私人單位,對文化既不深入也不關心,甚至連對音樂會的專業了解都極為貧乏。對他們來說,誰上台都一樣,支出少一些的優先考慮邀請。因此舉凡所有能節省開銷的,如舞台、音響、樂手費…等,無不想盡辦法壓低價錢。直接的影響就是演出效果。尤其是歌手或樂團的部分,資深、優秀歌手酬勞負擔較高,不是砍價就是轉而請酬勞負擔相對低者。造成反淘汰現象及惡性競爭,演出素質亦每下愈況。對公關公司來說,客家音樂的未來前途對其一點關係都沒有,甚至連歌手經歷如何,使用甚麼樂器都不了解,如何能把客家音樂的文化特質傳播出去。[/FONT]

    [FONT=新細明體]
    2.專業團隊及業餘團隊混淆的缺失

    [/FONT][FONT=新細明體]大型活動往往各種團體,輪番上場。傳統團隊、山歌班、流行歌手、搖滾樂團…等。除了熱鬧之外,看不出有何展演效果。這樣的演出也只能吸引看熱鬧的觀眾。這種客家演出除了突顯客家藝文仍停留在熱鬧的層次,還能顯示甚麼?[/FONT]
    2009[FONT=新細明體]年初耗資近億元,在三峽客家文物館舉辦的“台灣客家博覽會”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找來全國各地一百多個表演團體,不分傳統現代、業餘專業,就這樣把他們放到同一個舞台,每天輪流搬演,觀眾甚至連攤位逛累了,都還懶得進場,因為要爬樓梯上二樓。許多場次台上人比台下多,一點都不讓人意外。這就是對外夸夸宣稱是客家最盛大藝文展演的寫實。[/FONT]
    [FONT=新細明體]客家業餘團體特別多,僅台北市登記立案的山歌班,就超過[/FONT]50[FONT=新細明體]個。廉價加上人多,幾已佔滿客家演出舞台。真正專業優秀的團隊被埋沒在這些客家業餘大兵中。如此這般的客家展演生態,在外界的印象中,已經很難抹滅。這就是為甚麼客家演出場合都是悠閒的銀髮族,無法吸引愛好藝文的群眾,年輕人更不想接近。[/FONT]

    [FONT=新細明體]
    3.客家缺乏真正的藝文演出

    [/FONT][FONT=新細明體]客家不是沒有樂團、歌手,可惜沒有良好的演出環境。客家演出幾乎都是活動的陪襯,除了增加熱鬧氣氛,無法吸引真正的觀賞者。久而久之客家表演的低劣印象就印在一般人的心中。我們生活週遭不乏純藝文性的展演,即便不是十分專業的展演也能受到尊重,因為觀眾感覺被尊重。大雜燴的演出對真正的觀賞者是一種侮辱。[/FONT]
    [FONT=新細明體]客委會在藝文方面相當程度肩負類似文建會的功能。文建會絕少自己辦活動,更不可能委託公關公司。大多只依據團隊的評鑑,提供補助給表演團體,真正的表演由演出單位自行負責,才能呈現演出完整面貌,這樣的演出才會得到觀眾的尊重。[/FONT]

    [FONT=新細明體]
    4.客家創作音樂應該得到更多的關注

    [/FONT][FONT=新細明體]每個族群在每個時代都有自己的歌,這種歌都是在當代創作出來。客家歌謠曾經有過斷層,好不容易在近十多年來慢慢追上,讓我們有現代的歌可以唱,以後的人從這些歌知道我們曾經如此生活著。[/FONT]1997[FONT=新細明體]年我們掀起了一波客家新音樂的創作風潮,現在才能有一些收成。隨著近年的低迷,年輕一代已顯現裹足不前的趨勢,因為他們看到他們的前輩努力多年後仍舊落寞。在各種客家文化展示中現代音樂是唯一能引起年輕人迴響的部分,如果連這個部分都已激不起年輕人的熱情,客家文化的明天會更好,令人懷疑。[/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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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客委會應該和中央配合,推展台灣的流行音樂產業

    [/FONT][FONT=新細明體]中央政府正在大力推動台灣流行音樂產業,破天荒的在台北及高雄興建展演及週邊場地,挹注在流行樂展演相關的經費逐年升高。因為文化產業已被視為國家重要的軟實力。屬於同一環的客家流行音樂也應該是客家文化的重要項目,至少也要同步發展才對,卻不見客委會有具體做為,任其荒蕪。[/FONT]
    [FONT=新細明體]可能有人認為客家現代音樂不具產業規模。現在或許如此,但並不代表永遠如此,否則就甚麼也不用做了。何況,音樂的價值不是只有經濟而已。現在大家都說沒有客語就沒有客家,為甚麼客家人不想說客語呢?主要還是認同的問題。想想我們若沒有自己的音樂,在族群認同上會遭到多大的挫折。當客家音樂在金曲獎大放光彩時,對認同客家的每一個人,不會覺得是一種榮譽一種驕傲嗎?這哪是金錢可以換得的。如果說我們有使命感的話,這就是我們的使命「讓客家音樂在世人面前站起來」。[/FONT]
    20[FONT=新細明體]年前,台灣的流行樂根本輪不到政府操心,市場機制就讓台灣成為華人音樂重鎮。但隨著時代的改變物換星移,如今若無政府的大力輔導,很有可能就是繼電影業之後,步上蕭條的產業。而反觀韓國甚至中國,因為政府的重視,已經成為亞洲文化輸出大國。[/FONT]
    [FONT=新細明體]客家音樂的特殊性,會是未來台灣音樂的重要資產。全球化架構下任何東西都要有特色,才具競爭力,一但失去特色,便只有被淘汰的命運。台灣主流音樂的式微、更早前的香港,就是具體例證。香港過去雖然是華人世界娛樂業最發達的地區,但音樂創意一直不高,多數是模仿、翻唱。因此在台灣重視創作音樂之後,就輕易的取而代之。[/FONT]1990[FONT=新細明體]年左右,對本土文化、土地沒有感情的國際五大唱片陸續進駐台灣後,以台灣觀點為基礎的華語創作,不再受到重視,加上以賺錢為唯一目的,創意性、獨特性愈來愈貧乏,以致江河日下,瞬間成為夕陽產業。[/FONT]
    [FONT=新細明體]未來台灣的音樂,勢必借重原住民、客家及河洛的特色,否則難以發展獨具台灣色彩的音樂。以現代客家音樂的規模來認定客家的侷限,是視野淺短而不負責任的看法。客委會應該和中央配合,提出前瞻的客家音樂發展策略,好好扶植潛力雄厚,前景可期的客家現代音樂。[/FONT]

    [FONT=新細明體]
    6.客家音樂人的主體性應該維護

    [/FONT][FONT=新細明體]我們並非反對,有時需要藉助外界的力量來豐富客家的內容,但不是表面的頭銜或知名度,而是誠心參與的熱誠,像許多白人音樂家投入藍調創作那樣,是因為熱愛,不是為了撈錢。[/FONT]
    [FONT=新細明體]對長期從事客家音樂創作的人來說,是需要對客家有深厚情感和創作熱情,才能堅持下去的。也唯有這些人才能為客家留下一些文化資產。目前許多創作比賽,吸引了一些新的創作者,感覺上好像有了一些生機。其實參賽者大多數只是為了高額獎金的過客。各地都在舉辦比賽,幾年下來累積的得獎作品不在少數,但少有成為大家喜歡的歌曲。宣傳不足是常會被提出的看法。實情只是如此單純嗎?[/FONT]
    [FONT=新細明體]聽眾喜歡的歌直接來自共鳴,能夠得到共鳴的歌不易產生。若沒有深入了解客家生活、客家人表達感情的方式、以及客語所蘊含的意境…等,就不容易寫出觸動人心的歌。而這不是偶而寫寫客家歌參加比賽的人可以輕易做到。願意長期投身客家的創作人,是客家文化的資產,有時不是花錢就可以養成。而這種人愈來愈少,應該是保護都來不及,怎能任令凋零。真正能夠鼓勵晚輩投入的誘因,不是靠比賽,而是讓他們看到「為客家長期付出努力的工作者,都能夠受到重視,和獲得歸屬他們的榮譽。」[/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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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客家文化的生態早已因為客委會的成立而改變

    [/FONT][FONT=新細明體]就表象來說,客委會對客家的貢獻,客家人甚至非客多持肯定態度。但深入探討,很容易發現亦有許多負面效應存在。這好比自然生態,當人們以人類的思維劃定保護區,做為野生物種的保護區時,真能符合生物的需要嗎?其結果就是,適合這個環境的生物昌盛,反之就因此被壓縮,甚至滅絕。[/FONT]
    [FONT=新細明體]客委會因為擁有資源,也就掌握了分配的權利,當分配有利某項產業發展時,該項自然蓬勃興盛,反之便衰微沒落。不管是不是出於自願,已經沒人能逃離這個生態掌控。[/FONT]
    [FONT=新細明體]在中央組織中客委會不是永久機構,當階段性任務完成後必須撤除,讓客家事務回歸民間自然發展。若客委會政策執行不當,本來生命力堅強,具競爭力的文化項目,被壓制排擠,等到回歸山林可能已經厭厭一息。而依靠強力挹注的項目,也因不再得到資源,自然淘汰。[/FONT]
    [FONT=新細明體]文化發展由政府力量來主導,其實是不得已的手段,就像以人為方式影響自然發展。文化是人民生活長期累積下來的結晶,有其自然興衰的機制。一定加諸人為控制時,必然要非常小心。尤其缺乏文化專業者的參與,如同無舵行船。事關客家長遠發展的事業,可不是大事舉辦活動就可達成的。[/FONT]
    [FONT=新細明體] [/FONT]
    [FONT=新細明體]結語[/FONT][FONT=新細明體]:[/FONT]
    [FONT=新細明體]自[/FONT]1995[FONT=新細明體]年,我們投入在客家新音樂創作,努力耕耘,同時也深入各地,觀察到許多和客家文化發展相關的優缺。客委會成立後,更深切感受,這個國家機器正大大的掌控了客家的未來發展,是幸或不幸,我們無法斷言。但既然無可避免,至少將我們所知、所感,提出建言。或有值得參考,或引起進一步探討之價值,無非是希望對客家有所助益。我們同時也期待民間展現力量,共同指引視野遼闊、明確前瞻的道路,讓客家邁向永續的未來。[/FONT]

     

    [FONT=新細明體]台灣客家新音樂創作協會理事長[/FONT]
    [FONT=新細明體]山狗大樂團團長[/FONT]
    [FONT=新細明體]行政院客委會諮詢委員[/FONT]
    [FONT=新細明體]顏志文[/FONT]
     
    Last edited: 201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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